我市城乡合作医保覆盖人群达145万
今年将从5个区扩大到20个区县
本报讯 (记者 罗强)昨日,市劳动保障局发布消息称,去年在5区试点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人群已达145万人。今年,城乡合作医保试点范围,将从现有的5个区增加到20个区县。
145万人参加城乡合作医保
从去年10月1日开始,我市在江北、九龙坡、南岸、永川和南川等5区,率先启动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
5个试点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并启动实施。目前,参保总人数已达145万人,其中,城镇居民有23.09万人,农村居民121.91万人。
选定档次两年内不得变更
据悉,居民要参加此项医保,必须是本市城乡户籍的农居,或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中小学生,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少年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城乡居民参保时需以家庭为单位,按年度缴费。参保档次分为两个档,一档保费为每人每年50元,二档保费为每人每年160元,缴纳保费时,政府按每人每年40元给予补助。
家庭中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成员需选择同一档次参保,选择档次一经确定,两年之内不得变更。
今年扩展到20个区县试点
2008年,我市的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将从现在的5个区扩大到20个区县,以有效解决城乡非从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其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合作医保保费,也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医疗消费中的个人自负部分费用。而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重点保障参保人住院和门诊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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