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阳)自称“孩子上学缺钱”、“买车缺钱”,北京籍男子林海峰等4人专门绑架熟悉的大款朋友。第一次得手70万元后,他们试图绑架另外一名大款朋友的孩子时被警方抓获。昨天,因涉嫌绑架、抢劫等罪名,林海峰等人被押上市一中院的刑事法庭受审。
据介绍,四人中林海峰和祁鹏住在大兴同一个小区内,赵毅是丰台区人,马鸿斌是朝阳区人。除了43岁的马鸿彬年龄较大外,其余三个人都是1978年生人。
检方指控,林海峰、祁鹏预谋绑架索财,并为此准备了手铐、胶带、面包车等作案工具,随后招来了马鸿彬和赵毅。2006年9月14日清晨,4人驾驶租来的面包车,携带作案工具埋伏在被害人闫某的汽车旁,强行将闫某劫持,而后逼迫闫某通知其亲属送交了70万元赎金。此后,负责拿赎金的林海峰、马鸿彬两人将70万元中的大部分隐瞒,只分给祁鹏3万元、赵毅2000元。2007年3月29日,在宣武区天桥商场附近,林海峰等人绑架朋友杨某的儿子后,向其家人索要200万元,接到报警的警方当即将祁鹏等人抓获,并成功解救人质。
昨天开庭审理时,林海峰、祁鹏等人表示认罪,但互相推诿,两人都指称是对方认识闫某,“一直知道闫某挺有钱”。据两人称,他们绑架的动机是祁鹏的孩子上学缺钱,家里欠了不少债,想弄点钱花,林海峰当时想贷款买车。听说闫某很有钱后,他们马上把闫某定为绑架目标。在准备了4个月后,他们一举得手70万。看到绑架来钱如此容易,他们随即盯上了另外一个更有钱的朋友杨某,并将勒索的标准提高到200万。去年3月29日早6时,4人将杨某的孩子绑架,当天下午4时,警方将4人抓获,被绑架的人质也被解救。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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