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戏塞车市民应接受? 有学者称拍这部电影也是公共利益,立即遭到反驳
■“闹市拍戏阻塞交通”追踪
本报讯 (记者 周皓)“口诛笔伐”之中,《烈火男儿》昨日继续在环市东路拍摄。与前日不同,昨日的拍摄现场显得安静许多。
昨天上午10时,拍摄现场未见前日“热火朝天”的场面。两辆消防车停在马路内侧的人行道上,对面马路的摄像机也没有再架在路中间,环市路未因此出现拥堵。
剧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拍摄是经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事先和附近几个派出所打了招呼的”。但他们没有透露到底是获得哪些部门批准。剧组对于媒体的报道不愿评价。一名工作人员说,在这里还要拍摄十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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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这部电影也是一种公共利益
中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蔡立辉:交通拥堵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其中很多是没有办法避免的,公众应该接受。剧组在大马路上拍一定是有需要的,比如需要车水马龙、人流攒动。一旦剧组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它的行为就是正当的,不应一味指责交通堵塞就是不好。拍这部电影也是有关方面通过主题教育,正面感染,客观上也是一种公共利益,就像国家元首出行需要清道一样,这是国家制度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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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利害人可提请补偿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拍摄应以不扰民为前提。可从其它方法解决,不一定非要损害公共利益,在闹市区拍摄。不应以部门利益损害公共利益。不是说获得了批准即可,如果政府审批损害他人利益,相关利害人还是可以提请补偿的。这件事上,应该反思政府行为的合理性。
公众可申请撤销闹市拍摄
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条文,相关利害人可以申请撤销政府允许《烈火男儿》在闹市拍摄的决定。因目前法律相关条文的空白,通过法律途径诉求补偿损失的起诉,将会面对起诉对象不明确的问题。是起诉政府,还是起诉剧组?我个人觉得政府在此事中应承担更多责任。
香港怎么做
《蝙蝠侠》去年底在香港拍摄一周,一度在中环等商业旺区封路。该剧是政府有关部门为更好推广香港旅游而批准引入,但经过了所属民意机构(区议会)讨论通过。政府各部门更因应可能发生的状况准备了多套方案。媒体在拍摄前广泛报道,剧组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这些都让市民做足了准备。而《烈火男儿》不仅没有通告消息,且未准备完善就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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