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月8日电(记者曹凯、沈洋)南昌市财政局日前拨出5436多万元资金,对部分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上涨增加支出实行财政补贴。其中,南昌市区公交车折合每台车补贴14300元,市区出租车折合每辆补贴2925元。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拨付给个人的补贴资金以存折形 式一次性足额发放。
针对油价不断上涨的实际情况,南昌市2006年首次按每辆车1831.56元发放出租车燃油价格补贴,2007年增加到每辆2585元,主要用于弥补油价调整后出租车运价暂不调整、运营成本加大而导致的出租车运营收入下降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