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9日专电(记者陆文军)记者从上海黄金交易所获悉,自2008年1月9日起,上海黄金交易所就早市的交易时间、延期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延期合约的涨(跌)停比例等参数进行调整。
据悉,具体内容包括:交易所每周一早市的开市交易时间、每周二至周五早市的恢复连续交易的时间由目前的10:00调整为9:00;延期市场和中、短期市场的集合竞价时间由目前的9:50至9:59调整为8:50至8:59,8点59分进行集合竞价的成交撮合。
延期市场的Au(T+D)、Au(T+N1)、Au(T+N2)、Ag(T+D)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7%,涨(跌)停比例调整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交收违约的违约金比例调整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