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杀人案改判
伙同女友杀害过路女子 主犯被判无期
昨天上午,“双胞胎虐杀妇女案”终审改判,哥哥小明因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中最为积极,手段极其残忍,刑期由一审的17年改判为无期。对其他3名被告人则维持原判。
事件:家属申请凶犯判死刑
昨天上午,被害人丁女士的丈夫红肿着双眼坐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桌前摆放着亡妻的照片(如图)。妻子遇害后,他每天以泪洗面,再也无心做生意,一心只等待着法院的改判。
小明和小刚是一对17岁的双胞胎兄弟,年仅15岁的小雪和19岁的小燕,是兄弟俩在网吧认识的同居女友。2006年5月21日凌晨,4人挟持过路的丁女士,用极其残忍的方式将她折磨至死。2007年6月,北京市一中院对双胞胎虐杀妇女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4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因案发时尚未成年,双胞胎哥哥小明被判17年,弟弟小刚14年;15岁的小雪获刑9年;而唯一一名已满18岁的小燕被判有期徒刑17年。
丁女士的丈夫以对4名被告人量刑过轻为由,通过检察院向市高院提起抗诉,称原审判决明显过轻,凶犯应该判死刑。检察院在抗诉书中提出,小明是犯罪行为的主要实施者,不但对被害人拳打脚踢,还持木棍对被害人进行长时间殴打,手段极其残忍,并对被害人进行侮辱,应从重处罚。
北京高院认为,双胞胎哥哥小明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过程中最为积极,手段极其残忍,系本案致被害人死亡后果发生的主要实施者,最终判处小明无期徒刑。其他的人维持一审判决。4人连带赔偿被害人家属26万余元。
现场:双胞胎父亲服救心丸
双胞胎兄弟的父亲苗某则坐在律师的旁边,一直低头不语。4名被告人依次被法警押进法庭,年纪最小的小雪边走边用手擦拭泪水。4人站定后,双胞胎弟弟小刚扭过头看着父亲,但苗某没有抬头,并用手捂住了鼻子。此时,坐在旁听席上的丁女士的弟弟攥起了拳头。
当法官念到小明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后,苗某趴在了桌子上,肩头微微耸动着,迟迟没有抬起头来。4名被告人被带出法庭时,双胞胎兄弟先后向父亲喊道:“爸,保重!”听到儿子的呼唤,苗某眼含泪水痛苦地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儿子被带出法庭后,他从兜里掏出了救心丸。因为手抖得厉害,他只得请求律师帮他打开瓶盖。在服下药后,苗某踉跄着走出了法庭,险些摔倒。
宣判后,丁女士的丈夫仍然凝视着妻子的遗像哭泣,难过得说不出一句话来。而丁女士的其他亲属则向记者诉说:他们杀人的手段那么残忍,为什么连一个死刑都没有啊?他们表示,回去商量一下再决定是否申诉。
案情回放
2006年5月21日凌晨,小明和小刚等4人闲逛到宣武区南新华街口的一公交站台下,正遇到在房檐下避雨的来自浙江的丁女士。4人将丁女士挟持到一拆迁房屋内,先抢走她身上的财物,随后仅仅为了“好玩儿”,用极其残忍的方式将她折磨至死:先是长时间拳打脚踢,又用木棍打她的头,后又扒光她衣服殴打,最后还用打火机烧她的全身毛发。而就在前一天的凌晨,4人还虐待一老年流浪妇女致其轻伤。
晨报记者 颜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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