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娜:对不起,道歉无效
■ “记者报道新闻遭警方拘传”追踪
西丰县相关负责人赴京致歉,朱称不接受“非公函道歉”,将继续起诉
本报讯(记者 杨春)昨日下午三点,西丰县委县政府指派相关负责人赴北京向记者朱文娜和其单位表示道歉。
西丰县领导承认“拘传行为很不妥”
据本报了解,8日下午西丰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决定撤销对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诽谤县委书记张志国一事的立案,并撤销拘传。至于撤销原因,公安局局长王卫东的原话是“认为不妥”。 西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维义表示,当地公安机关到北京对记者采取司法措施是不合理的,拘传记者带来了负面影响。
“辽宁省西丰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和县公安局三个部门的负责人,受到县委县政府委派来到北京法制日报社,对于此前立案并拘传朱文娜一事,向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和记者朱文娜表示道歉。”昨日下午五点,记者电话连线了法人杂志社总编辑王丰斌,他告诉记者,西丰县派来的代表承认之前的行为很不妥,但是道歉的行为只是口头上的,并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呈现。
不接受口头道歉,朱文娜还要告
“西丰县方面直接和法制日报社接洽,当事记者朱文娜并没有收到对方面对面的致歉。”法人杂志社执行主编阮加文告诉记者,朱文娜昨日在和他交流中曾表示,不会接受这种口头道歉,会继续走法律程序起诉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诽谤。
“朱文娜的想法是,当时他们立案和拘传的时候是有正式文书的。这次撤销立案,并向她道歉也应该有正式的公函,否则就不算是道歉。”阮加文说,这件事情对朱文娜造成的伤害不是某领导的一句道歉就可以消除的,撤销原来的做法应是合法的,不能如此随便。目前朱文娜还在和律师商量,对张志国进行起诉。”
中央政法委等积极关注
昨日中午,法人杂志总编辑王丰斌代表杂志社就朱文娜事件发表声明。声明表示,目前,中央政法委、中宣部、全国记协等上级领导机关对此事非常关注,正在协调和处理过程中。西丰县对记者朱文娜的诽谤立案已经撤销,目前已经派出工作组赶赴法制日报社登门道歉,同时,辽宁方面正在开展调查,不久会有明确的结论和说法。
◎对话
杂志社充分尊重朱文娜表达意见的权利
——对话《法人》杂志总编辑王丰斌
长江商报:对于西丰县来法制日报道歉的行为,您怎么看?
王丰斌:他们承认之前的行为是很不妥的,虽然只是口头上的,但是可以肯定现在他们的行为是进步的,对事情的发展也有积极意义。
长江商报:法人杂志的声明中提到,中央政法委、中宣部、全国记协等上级领导机关对此事也非常关注,正在协调和处理过程中。
王丰斌:全国记协是媒体的娘家人也是上级单位,一直对这个事情高度关注。中央政法委是法制日报的上级单位,中宣部也是我们的主管部门,他们会认真研究处理这个事情。
长江商报:西丰县的口头道歉主要内容是什么?您知道朱文娜不接受这种形式的道歉吗?
王丰斌:他们对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和记者三方表示道歉,承诺会总结这次事件的经验教训。朱文娜因为公事没有回杂志社,所以也没来得及和她沟通。对方用什么方式道歉,做到什么限度,朱文娜应该有自己的想法。毕竟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事件,对方有触犯刑律并威胁到记者人生安全和自由的地方,对朱文娜表达意见的权利我们充分尊重。
长江商报:您代表法人杂志发表的声明,提到“由衷地希望发生在朱文娜记者身上的噩梦永远成为过去”,仿佛显得有些忧虑的成分?
王丰斌:从事新闻行业,我们期盼一个好的环境,有效的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朱文娜这件事虽然是偶然发生的,但也希望这件事对于相关法规的建设有促进作用。
本报记者 杨春
◎声音
大家关注这件事,关心法人杂志记者的命运,不仅仅是在支持声援我们这样一个小小的编辑部,更是体现了全社会对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保障的强烈关注,表达了媒体同仁对舆论监督环境改善的一种期待。倘若此事真能对大家期待的共同目标有所推进和助益,那将是法人杂志全体同仁的幸运。
——法人杂志社
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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