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崔文信主任所作的《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开展2007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任期五年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务实为民,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推进了我市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肩负着重大责任和使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紧密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保证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要求,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适应换届后的新形势,在中共沈阳市委的领导下,坚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依法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为重点,全力做好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增强监督的力度和实效,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积极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深入开展代表工作,全面加强常委会各项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