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仁恕简历
丁仁恕,男,1954年12月生,汉族,辽宁庄河人,中共党员,大学,哲学学士,二级高级法官。
1974年9月至1975年11月任庄河市第十五中学民办教师;
1975年11月至1978年3月任庄河市农机修造厂工人;
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在辽宁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2年1月至1983年11月任辽宁大学哲学系团总支书记;
1983年11月至1984年7月任共青团沈阳市委学少部副部长;
1984年7月至1985年11月任共青团沈阳市委常委、学少部部长;
1985年11月至1990年1月任共青团沈阳市委副书记;
1990年1月至1993年9月任沈阳市和平区委副书记;
1993年9月至1995年5月任沈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局级);
1995年5月至1996年1月任沈阳市人事局副局长(正局级);
1996年1月至1997年5月任沈阳市人事局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1997年5月至1999年9月任沈阳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委办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1999年9月至2001年3月任沈阳市人事局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
2002年1月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8年1月经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当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