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最高法院”改判马英九有罪可能性微乎其微
台“最高法院”的判决有三种可能
台海网1月10日讯 马英九特别费案台湾“高检署”昨天提出上诉,虽然这已非他参选路的“绊马索”;但如果马英九在5月20日“总统”就职日以前被改判徒刑确定,即使他在大选中获胜,仍可以提起当选无效之诉,只是可能性微乎其微。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对于检方的上诉,“最高法院”的判决有三种可能。一是上诉驳回,维持二审无罪的判决,这当然对马英九的“总统路”不会有任何影响,且特别费的性质、领据是否属实质补贴等法律争议,也可望因“最高法院”的确定判决而平息。
第二种可能是“最高法院”将全案发回高院更审。就审理时程来说,“最高法院”几不可能在“总统”大选投票日前将马案撤销发回,因此应不会影响马英九的参选资格。
第三种可能是,“最高法院”自为判决,改判马英九有罪。不过,上诉三审案件由“最高法院”自为判决,本来就属罕见;以马案的政治敏感性来看,“最高法院”迳改判马有罪,可能性更微乎其微 。(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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