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省残联、省卫生厅等单位组成的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检查组,对扬中市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结果表明,扬中创建工作机构健全、措施扎实、保障有力,全面达到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标准。
去年以来,扬中市围绕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细化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明确创建步骤,增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操作性,提出了“八有”康复标准,即有康复组织、有康复场所、有康复器材、有康复队伍、有康复服务、有康复台账、有康复制度、有康复经费,进一步规范全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的目标。(黄勇陈钧) (来源:人民网地方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