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南京溧水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农民带孩子在医院体检。2007年10月12日,据财政部统计显示,我国从2003年起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全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已达2319个,占全国县(市、区)的81%;覆盖农业人口7.99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9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6.85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78%。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下一步中央财政将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逐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中新社发吴芒子 摄
中新网1月10日电《澳门日报》1月10日发表题为《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的社论说,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透露,为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提高筹资水平,中央和地方政府将把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由人均四十元人民币提高到八十元,农民缴费也相应提高。现在的关键是要抓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的建设,切实规范基金监管。
社论原文摘录如下:
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良好、成效显著,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截至去年九月底,全国已有一千四百三十三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占全国县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点一,有四亿○六百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国农业人口的百分之四十五点八。
农村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农民医疗负担减轻,因病致贫有所缓解。去年一至九月,全国有一亿四千万农民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受益,共得到医疗费用补偿九十五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从今年开始,新农合制度建设将由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二○○八年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卫生部已把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合作医疗覆盖面列为工作重点;还将指导各地科学制订和调整医疗费用补偿方案,逐步规范统一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完善方便农民的费用结算办法,扩大农民受益面,提高农民受益程度;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提高贫困农民的受益水平。目前,新农合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基本形成,逐步建立了管理运行机制、筹资机制、结算报销办法、监管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等各项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和普及,是以人为本,适合中国国情的创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是国家、地方和农民三结合,主要精神是增加补贴、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看得起病。作为“十一五”期间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程,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农村卫生建设的资金总额将超过三百亿元人民币。
各级政府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缴费政策,提高筹资水平。在筹资额度增加的情况下,相应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让农民群众更多受益,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具吸引力。
关于经费的使用问题,卫生部部长陈竺讲过一句令人动容的话。他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的保命钱,要多管齐下,保证这笔钱用到农村老百姓的医疗服务上。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以前国家向农村下拨的教育补助、水利专款、劳保福利等资金,许多时候都中途流失,很难落到农民手中。这中间有很多原因,有的是地方财政缺口大,寅吃卯粮,捉襟见肘,难得上面有钱下拨,先挪用再说;有的则是地方贪官污吏胆大妄为,从中克扣,中饱私囊。为杜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流失,有必要加强新农合管理经办能力建设,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基金监管,严格基金使用,保证基金运行安全,推广适宜技术和基本用药,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上涨,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
加强监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是关乎农民权益和福利的大事,人们对各级政府寄以厚望。希望按照吴仪副总理的指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探索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的统筹补偿方案,加强医疗服务和医药费用的监管,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和经办能力建设,整合资源,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协同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造福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