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10日电(记者岳德亮)杭州市政府10日与各区、县(市)签订责任书,确保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杭州市市长蔡奇要求各级政府将任务进行分解,确保责任到位。从今年起,市政府将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困难工作列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不力、政策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限期改正。
近年来,杭州市不断加强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截至2007年底,杭州市区累计货币配租廉租房1064户,补差金额983万元。在已实物配租170户的基础上,2007年底集中推出1211套廉租住房,已经提前实现对低保家庭“应保尽保”。而且,自2005年以来,已连续3年经济适用住房开工量在100万平方米以上。
蔡奇表示,在肯定住房保障工作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杭州市房地产市场还不够规范和成熟,特别是住房结构不尽合理、房价趋高、涨幅过快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仍比较困难,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因此,接下来杭州市将以满足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为目标,扩大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受益面,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危旧房改善力度,同时努力改善创业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他群体的居住条件,力争在全国率先建立以廉租住房制度为主,包括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危旧房改善在内的住房保障体系。
具体目标为:2008年保障廉租住房申请家庭3254户,2009年保障廉租住房申请家庭3719户,2010年保障廉租住房申请家庭4951户;2008年全市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35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方面,2008年市区开工建设40万平方米,在外过渡2年以上拆迁户安置率达到80%。
杭州市政府指出,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善,以及由政府提供的创业人才公寓与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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