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取款出现百元假钞》追踪:邯郸市民依法向银行索赔
本报邯郸电 记者陈正 邯郸市民雷先生从当地农行取出15万元现金,里面出现了100元假币。银行方面表示“离柜出门概不负责”。1月7日上午,雷先生一纸诉状将中国农行邯郸分行告上法庭。
4日上午,邯郸市民雷先生在和平路一家农业银行取了15万元,其中10万元为整捆包扎,另外5万元分别包扎。他去隔壁的工商银行存钱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发现了一张币值为100元的假钞。雷先生立即拿着银行开具的证明和封条回取钱的银行要求赔偿损失,但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否认给他的钞票里有假钞,并且表示“离柜出门概不负责”(详见本报1月7日报道)。
据雷先生介绍,他在起诉书中要求被告赔偿以假币充当真币给其造成的100元经济损失;被告向他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害抚慰金1元;本案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雷先生说,他打官司的目的除了索回100元的经济损失外,主要也是告诫各家银行,储户们将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存入银行,银行就应严加保管,且保证不能让假钞混入其中。他这次幸好没有将从银行取出且封存完好的巨款拆开或直接放在家中,要不是有另外一家银行的监控录像提供强有力证据,他现在真可能是哑巴吃黄连,只好自认倒霉。
对于雷先生状告银行一事,该市不少市民给予了同情和理解。做生意的孙先生说,老百姓购物每逢遇到大额钞票,都要仔细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唯恐受骗。而银行作为国家的金融机构,本身具有审查假钞和向储户提供真币的义务。所以,这场官司可以给各家银行提个醒,不能因为自身的管理疏忽让储户遭受损失。
此外,当地一些法律人士认为,“出门后概不负责”作为银行内部的一条潜规则,其实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雷先生状告农行看似一个小案件,实际上具有很深的社会意义。
据了解,目前,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雷先生的诉讼请求,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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