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朱文娜,36岁,1995年进入媒体工作,现任《法人》杂志社编辑部主任 |
因报道辽宁西丰负面新闻成为遭警方拘传的记者“第一人”,朱文娜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
“我坚信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
核心提示
因职务行为,朱文娜成为被警方立案拘传的记者“第一人”,这都缘于她的一篇舆论监督报道。
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朱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官司。
1月4日,西丰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对朱文娜立案调查,并进京拘传,此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1月8日,西丰警方对朱文娜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
“我不会接受口头道歉,我的律师已去西丰取证,我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1月10日,朱文娜在《法人》杂志社办公室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朱文娜事件”时间表
●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记者朱文娜采写的文章《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
●1月4日西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福路与县委政法委书记周静宇赶赴北京,要求《法人》杂志澄清事实真相。
●1月4日下午5时西丰县公安局多名警察到《法人》杂志社,称朱文娜涉嫌“诽谤罪”已立案,要将其拘传。
●1月4日下午得知遭拘传信息,朱文娜到友人家暂避。
●1月7日新京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面新闻遭警方拘传》。
●1月7日下午朱文娜向中国记协提交相关材料。
●1月8日朱文娜回单位上班。
●1月8日下午西丰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决定,对朱文娜撤销立案、撤销拘传。
●1月9日中午《法人》杂志总编辑王丰斌代表杂志社就朱文娜事件发表声明。
●1月9日下午3时西丰县委县政府指派相关负责人赴北京,向法制日报社表示道歉。但并未与朱文娜见面。
■最新进展
“我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新法制报:8日,西丰警方撤销对你的拘传立案。作为当事人,你怎么看?
朱文娜:在预料之中吧。媒体、法学专家、网友,大家都认为西丰县的做法是非法的,那他们撤销立案就是理所当然。
新法制报:西丰县方面已指派相关负责人到北京,向你和你单位表示了道歉?
朱文娜:据说是西丰县公安局的人来了,他们是直接和法制日报社接洽的,并没和我见面。
新法制报:但你说并不接受口头道歉,是这样吗?
朱文娜:至今我没有收到面对面的道歉,他们的道歉还是我从报纸上看到的,我也不会接受这种道歉。当初,西丰县公安局因为那篇稿子,以“诽谤罪”对我立案、拘传,现在又以“认为不妥”的理由撤销立案、撤销拘传。他们这样做对我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这不是一句“不妥”就能消除的。
新法制报:你要起诉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目前有什么新的进展吗?
朱文娜:我已聘请了律师。我的律师已经去了西丰,会进行调查取证,我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进展,我还不是很清楚。
新法制报:作为当事人,有没有想过此事会如何收场?
朱文娜:目前还不好说,但拘传这个事情,应该算是告一段落了。
[1] [2] [3]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