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邮件内容网上能搜出 一律师告百度、万网索赔百万元
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 原告败诉
本报讯 (记者李奎) 郭先生发现,自己的电子邮件内容,能通过百度搜索后查到。为此,他将百度公司及电子邮件服务商万网公司告上法院索赔。
记者今天获悉,海淀法院日前对这起国内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作出判决,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郭先生是一位律师。他说,2006年7月,他使用在“万网”注册的电子邮箱,发送了一封私人邮件。
同年8月11日,他意外发现,在百度上搜索“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郭力”,居然能找到自己一个月前发出的私人邮件的链接。利用“百度快照”,能看到该邮件的附件的全文。
为此,郭先生将百度公司和万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先生的电子邮件内容被链接,系电子邮件的地址非正常外泄导致,但外泄的真实原因无法确定。而万网公司已按行业惯例采取了相应措施保障电子邮件安全,没有主观过错。
法院还认为,因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百度公司具有主观恶意,因此对于搜索引擎而言,将电子邮件附件的真实地址视为开放的可链接信息,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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