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殴人致死案暴露城管的“软肋”
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1月7日,湖北省天门市城管执法人员在湾坝村6组与村民发生冲突时,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经理魏文华用手机摄像,被天门市某些城管执法人员围攻,当场被暴打致死,这起性质恶劣的城管殴人致死案,犹如在社会引发一场“地震”。
人们对某些城管人员的野蛮执法、暴力执法已经司空见惯,某些城管人员打人甚至打死人,已经不止三五起了,甚至已经不算什么新闻了。但是,为什么天门市某些城管人员打死“拍照者”仍然成为轰动全国的爆炸性新闻,引起人们的如此强烈关注呢?天门市少数城管人员无视法律规定,将仅仅是路过此地的魏文华活活打死。某些城管人员这一野蛮的暴力行为,激起了人们的公愤。
而天门市少数城管人员打死第三者的理由,不过是要求对方删除自己暴力执法的罪证而遭到了对方的严词拒绝。某些城管人员的这种野蛮暴力行为,既是遭到拒绝后的恼羞成怒,也是平日暴力执法留下的惯性思维。因为在某些人眼里,只要对方说个不字,不是拳脚相加,就是棍棒侍候,哪管对方的死活?
近年来,某些城管人员的霸道与霸气,暴力执法和违法执法,执法无法可依的一些现象备受质疑。但是,由于城管是自收自支单位,可以给地方财政带来收益,因此,深得地方政府的宠爱,他们甚至将公安、交通、工商、环保等多家部门的执法权移交给城管,让城管集多家执法部门职能于一身,聚多种法律于一体。可以这样说,在众多的执法部门中,没有哪一家比城管管的事情更多、更细、更具体,大到城市建设规划,小到商铺门市、摊贩摊点,统统纳入城管的管辖“版图”。城管十足是地方上一个“多管局”、“不管部”,甚至其他执法部门管理的事情,城管都可以插手管。而某些城管人员的管理手段很简单,就是用暴力对待群众,管理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罚款、收费。在某些城管人员的眼里,哪里容得了你反抗?哪里容得下你干涉?
某些城管人员围殴拍照的第三者,并致其死亡,一方面说明少数城管人员素质低下,另一方面也说明少数城管人员执法时没有依法行政。虽然一些城管人员天不怕地不怕,但是,最怕的就是媒体曝光,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暴力执法被人留下证据,因为对某些城管人员来说,这是非常致命的打击。因此,要不惜一切代价,采取一切非正常手段夺回罪证,否则,就会被媒体公之于众,自己今后将再无暴力执法的底气。这说明面对某些没有依法行政的城管人员,还是“有法可管”的。这次打死了“多管闲事”的第三者,下次,保不准路人就会遭殃,某些执法者自己都没有法制观念,还如何执法?
因此,在极少数城管人员野蛮、暴力执法已成习惯的今天,加大对城管的执法监督很有必要。而监督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将监督权交给群众,让城管在执法的时候,时刻接受群众的监督。而对那些违反法律规定的少数暴力执法者,必须进行严惩,否则,某些城管人员的嚣张气焰就不会有丝毫的减少,打死人的事情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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