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29日召开的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针对交通执法人员的“十项禁令”正式出台,并接受各界监督。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违反禁令的,一律暂扣执法证,并依法追究责任。
“十项禁令”的内容包括:严禁无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越权执法;严禁违法设置站卡、收费、罚款;严禁违法扣留车船和证件;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执法;严禁非公务需要穿执法制服出入酒店、娱乐场所;严禁违规使用执法车船、示警装置;严禁与社会有关人员串通进行执法;严禁参与和职权有关的经营性活动;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
(刘玉琴)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