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一日电( 记者翁阳)在中国保监会十一日公布的交强险调整方案中,保费费率下调幅度平均百分之十,有责赔偿限额则从以往的六万元人民币升至十二点二万元,新方案将自二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新方案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四十二个车型中的十六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九不等;在有责赔偿限额中,死亡伤残限额十一万元、医疗费用限额一万元、财产损失限额两千元;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则由现行四百元降至一百元。
二00七年十二月中旬,保监会举行了由投保人、社会公众、专家、消费者协会等参加的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听证会,会议充分听取了社会各界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费率调整方案意见。保监会在此基础上,会同有关部委确定了此次调整方案。
另悉,为强化对交强险业务的管理,保监会日前还要求各保险公司简化交强险无责方理赔手续;加大对交强险各项成本的管控力度、切实减轻投保人的负担;并完善交强险信息披露制度。一旦检查发现交强险费用水平偏高的分支机构,保监会将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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