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断4指索赔25万元
本报讯 昨日上午,长春市绿园区法院审理了一起14岁女孩状告雇主一案,原因是长春一雇主雇佣她后又将她安排到其女儿的包装制品厂工作,期间,女孩右手4根手指末端被机器咬断构成五级伤残。
家住大安市同庆村的14岁女孩周玲(化名)父亲右眼失明,母亲残疾,还有个10岁的弟弟,家境贫寒,她念完小学6年就辍学了。为了养活残疾父母,2006年,她背着父母偷偷来到长春打工,先是在一杨姓老板的包装制品厂打工,后来她被杨老板安排到其女儿家的包装制品厂干活。2006年9月11日,她在拣纸壳时右手被机器绞住了,四根手指末端被机器绞掉。司法医学鉴定结果是周玲右手手指被包装制品厂机器咬伤,功能丧失,构成五级伤残,继续治疗的费用还需约6万元。周玲在向杨老板索要继续治疗等费用时,对方没有同意。
昨日上午,女孩周玲状告包装制品厂杨老板索赔25万元一案在长春市绿园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面对周玲提出的索赔,包装制品厂杨老板说,起初周玲是在他那里干活,出事的包装制品厂是他女儿的,不是他的,周玲告错了。杨老板还说,周玲是在和别人闹的时候把手压坏的,是在讹钱。
杨老板不同意法庭调解。该案当庭没有宣判。记者 徐岩/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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