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借名登记住院?断指工人索赔遇阻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2006年10月10日,47岁的陈丙秀左手4根手指被机器轧断。虽然在住院治疗期间,用工单位为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然而在同年10月25日出院后,直至3个月后的今日,陈丙秀仍然没有拿到她的伤残补偿款,也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在当初入院治疗时,她在病历、手术同意书等资料上,登记的是另外一名工人的名字。

  遭遇事故

  出院后难讨伤残补偿金

  据陈丙秀称,她是中江县龙台乡人,2006年9月8日经人介绍到成都欣源参茸保健品厂工作,主要从事选药、生产药片的工作,并居住在该厂提供的职工宿舍内。但进厂之初,该厂并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

  陈丙秀称,2006年10月10日上午9时许,她在往机器中添加中草药时,发现自己添加过多,于是伸手去取机器上的药材,不想却被轧断了左手的4根手指。随后,该厂员工白长林和邓莲凤将她送到了成都某医院救治。然而白长林却要求陈丙秀自称自己名叫谢文彩。由于当时疼痛难忍,并害怕不按照白的要求做,该厂不会支付其医疗费用,因此陈同意了白长林的要求,并在《手术同意书》上填写了“谢文彩”。至此,她的病历、相关住院手续以及出院证明上,登记的都是谢文彩的名字。

  据陈的女儿曾凤称,母亲入院的当天,她赶到医院时,就发现了母亲登记了别人的名字,于是立即要求白长林对其进行更改。然而白表示,谢文彩买了社保,可以领到一些保险金,少支付一些医疗费用。因此最后病历等资料上登记的名字没有更改。

  据陈丙秀称,她在医院治疗期间,该厂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然而2006年10月25日,她出院后,多次就伤残补偿问题与厂方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2007年1月25日上午,记者随同陈丙秀来到了该厂,但该厂一名李姓负责人以及受委托全权处理此事的法律顾问张律师都拒绝接受记者采访。在该厂行政办公区的门外,记者见到了白长林。他称对陈丙秀在入院治疗时登记了谢文彩的名字一事并不清楚。而谢文彩也表示她并不晓得陈丙秀入院时登记了自己的名字。

  白长林和谢文彩的说法,让陈丙秀犯了难:谁能够证明自己的说法呢?

  取证艰难

  劳动部门与医院难施援手

  由于与该厂的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陈丙秀想通过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当日下午,她来到了成华区劳动保障局。听说了事情的经过后,一名工作人员称,申请工伤认定,应该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的病情证明前来办理,然而由于陈丙秀说她入院时,登记的是谢文彩的名字,所以病情证明上写的也是“谢文彩”,因此该病情证明,无法证明陈丙秀的病情,所以他们无法受理此案。

  随后陈丙秀来到了就诊的医院,咨询能否将此前住院时登记的名字改成自己的名字。然而医院方表示,由于陈丙秀已经出院,无法证实登记为“谢文彩”的病历等资料是她的病情资料,因此根据医院的相关规定,医院不能为其更改病历。

  律师建议

  4种方法还自己一个公道

  陈丙秀该怎么办?对此,昨日记者咨询了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的夏雪飞律师。在了解了陈丙秀的困境后,夏律师称,在一些私营企业中,老板往往给在企业中工作多年或者表现良好的员工购买保险,而对于一部分新进员工等往往不会为其购买保险。一旦没有购买保险的员工受伤,企业为了不支付医疗费用,常常让受伤员工在入院登记时登记已购买保险的员工的姓名。因此,类似陈丙秀遭遇的事件时有发生。那么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受伤工人可采取以下四种方法维权:

  第一种方法:受伤员工可首先找到自己的主治医生说明情况,然后再带身份证随同医生到医务科说明情况,请求更改自己的病历、诊断说明书等资料。如果诊断说明书已经交给了企业老板,那么受伤员工可以再提出,请求医院在调查核实后,出具一个更改病历等资料的证明。然后再带着相关资料,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这是最快的办法。

  第二种方法:如果医院不能更改病历等资料,并不能出具证明,那么受伤员工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该企业老板没有为自己买保险以及让自己冒名就医的行为,请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而查处后的处罚单可以作为申请工伤鉴定的依据。

  第三种方法:受伤员工可以写一个申请书,并将其冒名登记的病历等资料以及情况说明,提交到工伤认定部门。按照《工伤认定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工伤认定部门主动到用工单位和就医单位去进行核实。

  第四种方法:针对陈丙秀遇到的情况,按照陈丙秀的说法,该用工单位可能涉嫌诈骗保险的行为。因此陈丙秀可以主动向保险金发放单位举报该用工单位。一旦保险发放单位对该企业的行为进行核实并处罚后,处罚单也可以作为申请工伤认定的依据。

  同时,夏律师提醒说,劳动者受伤后到医院就医时,不能老板说让登记谁的名字,自己就登记谁的名字,这样不仅会给日后的工伤认定等环节带来麻烦,甚至自己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嫌诈骗保险。因此,劳动者在遇到此种情况时,应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老板提出这种要求时,应当向相关法律部门或者劳动部门进行咨询。

  本报记者邓旆光刘畅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陈丙秀 | 谢文彩 | 白长林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