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从今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届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总责任限额将正式从现行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将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
在新旧保单的衔接问题上,保监会规定,对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旧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自2月份起,交强险42个车型中的16个将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其中如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由现行1050元/年降为950元/年。据测算,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降费,平均降费幅度为10%左右。
此外,保监会还将指导保险行业尽快完成相配套的商业三责险产品的改造和审批工作。新版商业车险将与新版交强险同步上市。
(综合新华社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