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济南市市中区内除区级行政机关外,还有不少省、市级行政机关,因此市中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受案较多,且涉案行政机关级别较高。为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院除积极开展行政审判,依法公正高效审理行政案件外,还通过两种方式积极做好送法到机关的工作。
一种是主动上门沟通。几年来,法院行政庭始终坚持送法上门,主动到行政机关协调沟通,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化解矛盾。仅去年法院行政庭法官就到辖区所在的省、市、区行政机关送法上门协调沟通20余次。另一种是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在诉讼中,法院结合矛盾的多发点、行政机关在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容易忽略点,向行政机关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
法院在审理几起诉劳动保障部门不作为案件时,发现劳动保障部门未能及时督促企业在社保部门开立企业账户,导致劳动者个人无法办理社会保险;还有社保部门不能及时要求企业提供劳动者的人事档案,并要求企业提供劳动者收入基数,导致无法核定社保数额。于是法院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建议严格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建议劳动保障部门与工商局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将开立社保账户作为企业进行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建议劳动仲裁部门与劳动监察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在劳动仲裁部门收到劳动者的仲裁请求时,劳动监察部门应依职权立即对涉案的企业进行调查。劳动保障部门在接到建议后,着手完善了工作程序,严格了工作标准,改进了工作作风,规范了行政行为,相应的行政诉讼案件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