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飞速变幻发展的网络世界从来就不缺乏足以让人大跌眼镜的新闻,对刚刚过去的2007年,想要从那些林林总总的网络与IT领域的案例、新闻事件和立法等中淘出十个最有影响的法制新闻,确实让我们困惑了好一阵子。在我们的法制社会的建设中,这个独特领域所带来的挑战的广度和深度都在与日俱增。这些因素都大大增加了我们取舍素材的难度,这十件在2007年里发生的我国IT与互联网领域的法制事件终于出炉,权且在此简要列出,难免偏颇,期待您的品评和参与!毕竟,IT与互联网的法制在您的关注中,又长大了一岁!
《商务部网上交易指导意见(暂行)》出台 2007年3月6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推动网上交易健康发展,逐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帮助和鼓励网上交易各参与方开展网上交易,警惕和防范交易风险。该《指导意见》开宗明义,确定了政府推进网上交易的立场,即“积极开展网上交易活动,依法维护各方权益,创造和维护网上交易良好环境,不断总结经验,共同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是商务部发布的一项政策性指导文件,旨在对网上交易进行引导和示范,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现阶段,网上交易发展所需的政策法制环境和技术环境尚不完善,其自身也存在地区应用规模和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在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方面也有很大潜力。
即时通信互联互通第一案:腾讯胜诉“掌中无限” 腾讯是中国最早的即时通信软件开发商,1999年开发了QQ即时通讯系统。收取移动QQ用户缴纳的服务费是腾讯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2005年7月,腾讯发现移动QQ用户注册量明显下降。其调查发现,这与掌中无限公司开发的PICA(个性化信息通信助手)的外挂软件有关———在未获得腾讯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掌中无限公司让QQ用户免费通过PICA移动软件登录QQ服务器,也就是PICA用户可以像腾讯移动注册QQ用户一样上网聊天,但无须缴纳移动QQ服务费。
于是腾讯将掌中无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掌中无限公司在自己研制开发的PICA软件中,未经许可就使用了腾讯公司的通信协议,还通过软件开发方式,擅自建立并开通了与移动QQ系统相连的服务器信道,在市场上向用户提供服务。而移动QQ用户属于腾讯公司的收费用户,掌中无限公司的行为影响了腾讯公司获益,也使腾讯公司失去了潜在的有偿用户,直接削弱和减少了腾讯公司原有的市场份额,影响了其在即时通信领域的竞争能力,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该赔偿。法院考虑现有证据和具体情况后,将赔偿数额确定为45万元。
网上支付安全性凸显——— 上海一用户使用网上银行被盗16万元 蔡先生是上海一家美资软件公司的总经理,在上海工作多年。2005年,建行的客户经理推荐他办理了一张白金理财卡。在IT行业工作的蔡先生对网络非常熟悉,早在建行刚开始有网上银行业务的时候就在使用了,后来蔡先生成了签约客户,再后来又办理了数字证书,之后他就经常通过网上银行购物、缴费、转账。2007年3月10日,蔡先生上网查看自己银证通账户情况。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原本16余万元的账户资金只剩下36.62元,蔡先生赶紧登录建行网上银行,但是连续出错,无法查询。通过拨打客服电话查询,卡内钱款果然被人转走了。两个账户共计被转走163204.5元(含转账手续费)。
当天,蔡先生向卢湾分局报案,卢湾警方接报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案件侦查工作。
在分析案情和银行反馈信息并向被害人了解上网情况后,侦查员进行了综合判断,认为被害人的电脑极有可能被黑客侵入,从而导致账号内存款被盗。侦查员通过查询银行转账记录,查出被盗资金全部转入一个开户在云南昆明的建设银行活期账户内,并已被人取走。警方迅速派员赶往云南昆明开展侦查工作,在云南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侦查员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大致身份,以及实施网上盗窃的地点。2007年3月28日晚上,专案组在云南警方的配合下,顺利抓获犯罪嫌疑人白某和葛某,并查获了作案用的电脑和部分赃物。
经查,犯罪嫌疑人在网上利用发照片之际,将携带木马程序的病毒植入被害人的电脑,获取被害人的银行账号、密码和认证信息,随后盗取被害人银行账户里的人民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经进入千家万户,从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网上证券交易,到交水电费、手机费等这些网上金融活动,有些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正是因为我们越来越离不开网络,所以网络安全也就越来越重要。
目前,由于网络盗窃案件时有发生,网络银行的安全性成为在人们关注的焦点,一些人利用木马病毒和“钓鱼”网站,获取了用户的密码和个人资料,从而盗走用户的存款,那么,一旦人们遇到网络盗窃的情况该如何解决?作为运营机构的银行或者网上支付平台将承担怎样的责任?由于涉及到每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一直是媒体和广大用户非常关心的焦点问题。由于本案不仅涉及金额高,影响广泛,而且很重要的是被盗用户还办理了建行提供的数字证书,就必然引发了人们更多的关注。
诺顿杀毒软件误杀事件 从2007年5月18日开始,国内大量诺顿杀毒软件的用户集体出现开机后自动重启、蓝屏以及安全模式下也无法正常进入系统等问题。事后赛门铁克公司承认,“诺顿”在升级病毒库时,由于误把WindowsXP的几个关键系统文件当成病毒并加以删除,因而导致电脑系统全面瘫痪(以下简称“误杀”事件)。由于这次“误杀”事件只发生在简体中文版的WindowsXP系统上,因此对境外用户几乎没有影响。但在内地,品牌笔记本和台式机多数预装了WindowsXP简体中文版和诺顿杀毒软件,因而这些用户极易遭到此次“误杀”事件的攻击。
诺顿是国际知名的计算机安全品牌,该软件所属的赛门铁克公司目前在我国企业级计算机反病毒市场上占有30%左右的份额,特别在金融、电信等行业拥有一定的优势,因此这次“误杀”给企业用户带来的损失尤为明显。但由于网络世界的虚拟性,无论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都很难评定和统计。有专家称,这是近几年来最严重的杀毒软件误报误杀事件。面对各方压力,5月23日下午赛门铁克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正式就误杀事件向公众道歉。当被追问用户损失的赔偿问题时,该公司高管表示“随后的问题在用户系统恢复之后再考虑”。据了解,已有部分企业用户向赛门铁克公司索赔。
对于此次“误杀”事件,我们看到,“误杀”事件中“诺顿”软件存在的问题能否算做“有害数据”而适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2条中“有害数据”的规定?恐怕还是比较困难的。而除此之外,我们还难以找到更符合此次“误杀”事件的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我们有计算机病毒防治的管理办法,却还没有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的管理办法,更没有信息安全法。但此次“误杀”事件告诉我们,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自身一旦出现问题,其危害其实并不比计算机病毒小,相关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管理办法的空缺也再一次彰显出来。
网游防沉系统强制上线 由新闻出版总署等八部委共同推出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在我国的网络游戏中全面上线,未加设防沉迷系统的网游将不允许运营,金山、盛大等七大网游公司的各款游戏已启动了该系统。
防沉迷系统通过控制未成年玩家的游戏时间达到预期效果。由于系统须辨别玩家是否为未成年人,所以玩家在注册账号时,须提供实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并通过公安系统的身份认证。但由于启动防沉迷系统之前玩家注册账号并不需要认证,所以不少玩家的身份信息仍不是真实的。
电子商务税收第一案:上海一网商因偷税获刑二年 全国首例个人利用网上交易逃税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借公司名义在网上卖出近290万元含税商品,被普陀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去年6月至12月,张某的交易额就达到500多万元,其中含税金额近290万元,按规定应缴纳11万余元的税款,张某却分文未缴。随后,检察机关以涉嫌偷税罪将张某的公司及其本人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为偷逃国家税款,采用不开具发票、不记账的方式,隐匿经营收入,不进行纳税申报,偷税数额达11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偷税罪,依法应予处罚。考虑到张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故作了以上判决,并判处被告单位罚金10万元。
首例P2P软件侵权案在上海宣判 因POCO网提供多媒体资源分享软件吸引、帮助网络用户下载免费电影,中凯文化公司将网站运营商广州数联软件技术公司和广告代理商上海卡芙广告公司告上法庭。市一中院对本市首例P2P软件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数联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中凯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P2P软件是以实现文件搜索和下载、即时通信为主要功能的软件。数联公司以“免费下载海量多媒体资源”等广告语引诱网络用户下载P2P软件,在电影下载区作分类编排侵权电影作品等,属教唆、引诱网络用户传播侵权电影。卡芙公司只负责网站广告代理与发布,并不参与网站运营。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各地虚拟警察上岗 公安部将向全国推广深圳市公安局网络管理的经验做法———在网上设立“虚拟警察”,依法公开管理互联网,并将此纳入社会治安管理总体框架。“虚拟警察”将在重庆、杭州等8个试点城市率先“上岗”。
此次公安部正式推广“虚拟警察”,在门户网站设立“报警岗亭”,建立“网上虚拟社区警务制度”,实行24小时网上巡查执勤等等,实际是正式确立了“网络执法”这一方式,表明网络绝非“三不管”地带,明确了网络已成为当今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组成环节。而由警察执法网络,既是职责所在,又名正言顺,这一方面增强了人们对“虚拟公共场所”规范管理的信心;另一方面,无疑也对警方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部要求“虚拟警察”要做到:公开制止、公开查处、公开教育警示、公开维护网上公共秩序
反恶意软件治理见成效 恶意软件在网上的传播已经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恶意软件的产业链也开始萎缩,恶意软件的举报数量从2007年1月的604起下降到5月的70起,减少了近9成。
互联网协会在2006年年底相继制定公布了《恶意软件定义》以及《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建立并完善了恶意软件的举报受理和处置机制。最终,业界和网民积极广泛地参与协会行动以及舆论支持,形成了强大合力。恶意软件在网上的传播被有效遏制,恶意软件产业链也开始萎缩。
我国网上交易有了新的保障机制 我国第一家全面保障网上交易的第三方服务平台———“网上交易保障中心”成功推出,到2007年底,该保障中心的合作网站已经超过100家。
该平台是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指导,由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具体运营的专业法律服务和交易保障平台。它整合了与网上交易有关的各个领域最权威的资源,形成从法律咨询、信用、安全、增值服务等各个角度强力支持电子商务活动的优势格局,化解交易者面临的各类风险和难题,使交易者得以安心专注于交易行为本身,实现“零风险”的网上交易。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完全利用了电子商务在线、方便、快捷、实时等特点,以在线方式集成提供了多项法律服务。具体如:欺诈举报———由网友提供电子商务交易欺诈信息,并以交易类型方式分别提供涉嫌欺诈的网站的黑名单;网上调解———针对正当交易双方的纠纷,提供在线方式的调解,促成问题的快速、及时解决;网上答疑———对于交易双方的法律问题,提供实时的解答;身份信息核查———提供近13亿人口的身份证数据核查、比对;企业工商信息查询———北京、河北等地几百万家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查询;自助版权保护———对数字作品实现“时间戳”加盖保护,维护者利益等。这个平台,还将陆续集成电子签名、数据保存等法律服务。
现在,消费者不管是进行网上购物、网上支付还是玩网络游戏,只要在登录的网站首页底端看到一个绿色的盾牌标志,那就说明该网站已与“网上交易保障中心”建立合作,消费者的权益可以得到专业化保障。该标志已经和红盾工商信息标志、网警110标志并列,成为电子商务交易网站规范经营、权益保障必备的三大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