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15.1万人,重新犯罪率不到1%。这项工作将得到进一步深化。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要求试点省份深化试点工作,把试点扩大到整个辖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矫治,探索建立矫正评估体系。
我国倡导和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其实质就是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最大程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社区矫正是对这一政策的贯彻落实。
我国于2003年首先在上海、江苏等东部6省市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乡镇开始进行社区矫正试点。2006年底,试点工作在全国18个省(区、市)的3142个街道乡镇展开,目前已推广到25个省(区、市)的5865个街道乡镇。(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