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耿旭静 通讯员常青、陈晓东)记者昨天从地铁公司获悉,《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首名乘客因搭地铁逃票又打人而被地铁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据介绍,1月8日下午5时05分左右,在体育西路站内,正在票厅处理乘客事务的工作人员小冯突然听到闸机处有非正常出站的报警提示声,只见几米开外的三号线A出口处有一男一女两名乘客正在合用一张票并闸出站(按照规定,乘坐地铁须一人一票)。
此时站务员小郑和值班站长小张也赶到现场。正当小张对这位女乘客解释条例规定时,刚逃离车站1分多钟的男乘客又突然回到车站,从背后偷袭在场的员工。该男乘客从后面一把揪住小郑的脖子,狠狠地撞向小张,接着又掐住小张的脖子,对着小张的胸口猛打。随后赶到的站长小李也被该男乘客狠狠地打了三拳。地铁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并于1月9日晚对肇事者顾某实施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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