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14日电(记者王海鹰)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山东省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山东将在全省重点扶持30家大型文化企业,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目前,山东省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法人单位30340家,从业人员达到105.2万人。
2006年山东省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604.4亿元。但是从总体上看,山东省文化建设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增幅仍低于GDP增幅,产业集约化程度不高,有实力的文化企业数量较少。
未来几年内,山东省将实施大集团发展战略,鼓励出版、发行、广电、报业等国有大型文化企业整合行业资源,通过联合、重组、兼并等方式,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组建大型文化传媒集团。其中,重点扶持30家大型文化企业,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优先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网络动漫、数字电视、电子图书、手机报刊、移动电视、在线娱乐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扶持发展100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为打造富有活力的优势文化企业群,山东省还将鼓励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领域,支持有基础、有条件的民营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动资本向演艺、娱乐、影视、动漫、创意、会展、旅游、票务、道具租赁等领域流动。
山东省的目标是,力争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或超过10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或超过3%;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