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1月15日电 (记者汪晓东)今天(15日)下午,江苏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签署《关于太湖水环境治理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江苏省政府委托国家开发银行担任太湖水环境治理财务顾问,国家开发银行为太湖水环境治理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包括根据太湖水环境治理的总体规划,向水环境治理项目提供大额、长期的信贷支持;对于大型水环境治理项目,根据需要,牵头联合江苏省其他金融机构组建银团贷款;协助江苏省政府申报和发行太湖水环境治理专项长期债权等。
早在2002年,国家开发银行对蠡湖综合整治工程就已投放14.5亿元项目贷款,工程于2004年竣工。2007年5月下旬,太湖蓝藻爆发导致无锡供水危机,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立即到无锡市了解情况,提出治理建议,并与市政府共同研究治理方案,主动参与相关规划工作,协助省有关部门制定融资计划并尽快发放各项有关贷款。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累计向苏、锡、常三市发放太湖水环境治理贷款58.16亿元,贷款余额34.29亿元,重点支持了一批污水处理、饮水供给、河湖整治等工程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力地推动了“生态江苏”的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