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买的住宅,如果70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将自动续期。这是市国土局昨天公布的。昨天,市国土局公布修改了4项地方法规,其中明确:最受关注的住宅建设用地70年使用权期满如何处理的问题,北京已根据物权法修改了地方法规,确定为自动续期。
市国土局修改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中的部分条款,关于使用权期满的问题,此次修改后,该条款与物权法规定一致,变为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余美英)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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