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经营的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意向书转让乔家大院经营权
转让乔家大院被山西叫停
调查组认定这是严重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行为 国宝不能作为企业被改制
本报讯(记者周继坚)山西祁县违法转让乔家大院经营权在当地引发争议,目前转让行为已被文物部门叫停。
乔家大院是清代商业金融资本家乔致庸的宅第,成为门票收入达到每年2000余万元的盈利单位。
但2007年12月20日,负责经营乔家大院的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却和上海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重庆中昊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祁县乔家大院旅游景区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合作意向书》,这意味着乔家大院的经营权被转手了。
目前,山西省和晋中市文物局联合调查组已作出认定:这是一起严重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行为。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是国宝,不能作为企业被改制。
据悉,该县已暂停运作此事。
山西文物局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已上报省政府。
另据了解,祁县政府是在没有得到山西省文物局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成立“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而把景区的管理权与经营权一并交于当地政府手中,也不符合景区管理常规。祁县县政府的行政越位和官商一体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
文物局透露
转让未征求文物局意见
徐高哲透露,祁县县政府此前并未就转让乔家大院经营权征求山西省文物局意见,也未进行论证,这是一个错误。
徐高哲说,即使祁县县政府请示也不可能得到批准,因为《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单位是不能作为企业资产进行经营的。
“我们在处理意见中将制止和纠正这种行为。”徐高哲表示,相关处理意见已经上报山西省政府,正待批准。 文/记者周继坚
事件背景
1986年乔家大院就作为民俗博物馆正式对外开放
2001年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7年12月20日负责经营乔家大院的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重庆中昊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祁县乔家大院旅游景区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合作意向书》,这意味着乔家大院的经营权被转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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