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河东区综合执法局经与有关部门协调,将蜗居在复兴庄无名路4号楼东侧山墙下6平方米违章建筑内的16岁少年,高高兴兴地搬到政府有关部门为其提供的16平方米住房加4平方米厨房的宽敞明亮的周转房中。
为了保证其正常生活,综合执法局还为其购置了床、被褥、衣柜、防寒服、电暖气、食品等生活用具和必需品,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还自发地为其捐款550元,使这个父亲在监狱服刑、母亲不知去向的孤独少年有了新家。
日前,河东区综合执法局在依法对城市道路重点工程东纵快速路规划范围内的违建实施拆除中,第三大队的执法队员在入户动迁时,发现依附在复兴庄无名路4号楼东侧山墙搭建的6平方米违建内有一名未成年少年在此居住。几经询问,这名少年终于讲出实情,其父亲因刑事案件正在杨柳青监狱服刑,母亲与父亲多年前离婚后去向不明,目前只有一个人靠300多元的低保生活。
看着这个只有一张单人床、一床破被褥、一张破桌子下一堆脏乱衣服和蜗居在床上的少年,执法人员的眼睛湿润了,立即向局领导汇报。于是,在依法履行拆违程序的同时,积极联系区建委为少年提供周转房,购置电暖气等生活用品,使少年生活得到保障。同时,河东区综合执法局安排执法队员赶赴杨柳青监狱,依法将拆违程序及少年安置情况向其父亲履行了告知程序。本报记者梁素梅通讯员 王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