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8日电 (记者吴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08年出台的第一个文件中提出,到2050年,区内适宜治理的沙化土地将全部得到治理。
新近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提出,到2050年,适宜治理的沙化土地全部治理,全区沙化土地防护体系得到优化,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
内蒙古新的防沙治沙工作目标还包括:到2010年,自治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0%,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2%,沙产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重点治理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内蒙古是全国土地沙化最严重的省区之一,境内有巴丹吉林等五大沙漠、毛乌素等五大沙地,以及阴山北麓大面积严重风蚀沙化的土地。这些土地面积达4159万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5.16%。
长期以来,土地沙化不仅严重制约了内蒙古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更危及到了首都北京和周边地区的生态安全。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多年来,在防沙治沙、治理水土流失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十五”期间,全区共完成造林治沙446万公顷,沙化草原治理1005万公顷,沙区水土流失治理251万公顷,防沙治沙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