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护士,胡永利见过许多不幸的患者,但她自己也遭遇了不幸:接受手术、输血不到一个月,被查出丙型肝炎,为此状告医院和血站。昨天,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医院和血站均称所输血液是合格的。
术后感染丙肝 据了解,胡永利是中山医院的一名护士,从事护士工作10多年。
她称,自己因颅内长肿瘤,于2006年11月15日转入某医院接受治疗。同年12月7日,该院为其施行切除手术。因为手术较大,手术中医生给她输了血。考虑到费用原因,她在术后15天就转回中山医院,继续治疗。
胡永利丈夫称,妻子手术后一直神志不清,后来周身蜡黄,一查,发现她患上丙型肝炎。手术前,妻子在医院接受检查,没有发现任何类型的肝病,可是手术输血后就患上丙肝。为此,他们认为该病是在医院手术输血时感染的,而血是重庆市血液中心提供的。
患者昨天在法庭上提出了医疗费、续医费、精神损失费等多项赔偿,共计60多万元。
证明血液合格
为她实施手术的医院提交了患者的全套病案材料。医院的代理人证实,手术前没有查出患者患丙肝。而他们给患者输的血液是合格的,血液也是血液中心提供。整个手术都符合常规,所以他们没有过错。
血液中心代理人也称,他们查到了该血液是采血车向献血者采集的。采血前,工作人员严格核对了献血者的身份,并填写了献血表,记录了献血者的详细情况。采血后,他们拿回血液中心,由两组工作人员进行初检和复检,都未发现该血液感染肝炎病毒。而在两次检测中,他们使用的是不同厂家的试剂,保证了检测的万无一失。
单位给予帮助 胡永利的律师提出,尽管病案记录中输的血液是合格的,但实际给胡输的血液是否合格就不得而知了。
因患者方需要补充在中山医院治疗时的相关证据,法官宣布休庭。
休庭后,胡永利在丈夫的搀扶下走出法院,她几次想哭,都忍住了。她的丈夫称,现在她每月要1000多元医药费,治愈可能性极小,他们负担不起。如果不是他们夫妻所在的两家单位给予经济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鼓励,他们可能承受不了这个打击。
记者 罗彬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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