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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19日证实,中航有限已向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正式递交《关于投资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东方航空结成战略伙伴的建议》。中新社发吴芒子 摄 |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九日电 (记者周音贾靖峰)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今日向记者证实,中航有限已向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正式递交《关于投资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东方航空结成战略伙伴的建议》。
中航方面十九日表示,中航递交方案兑现了此前声明中所承诺的“两周”期限,但为确保相关各方资讯披露的一致性,目前还不便于公布建议的具体内容,此次递交的建议详情将于下周二公布。
由于此前新航已声明不会再出比三点八港元更高的价格收购东航,东航也再三重申不会考虑“东新合作”以外的其他方案。
中航此次方案是否保持中航早前提出的“一联一合一交换”以及每股不低于五港元的价码,仍有待进一步证实。
备受瞩目的“东新恋”方案在本月八日遭东航股东大会否决,而在一月六日发表的声明中,中航明确表示,若新航认购东航新发行的H股的决议及其它相关决议未获东航股东大会通过,中航有限拟在两周内向东航董事会正式提交投资于东航并与之结成战略合作伙伴的建议,并提出更高的增发价格,中航有限将以每股H股不低于五港元的价格发行,但最终发行价格将取决于各方的讨论。
此外,中航有限还称“若有必要及可能,在对东方航空持股低于其本次发行后股本三成的前提下,中航有限方面愿意认购原拟由东航集团认购的部分东方航空的H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