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下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举行2008年第一次类别股东大会,并对《公司向新加坡航空公司、淡马锡和东航集团定向增发H股议案》进行表决,结果同意占22.38%,反对占77.61%,致使东航与新航合作方案遭到否决。中新社发潘索菲 摄
中新网1月12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自东方航空与新加坡航空合作被否决后,市场视线随即落在中航与东航之关系上。市场有消息指,中航建议以换股方式入股东航,不过根据东航此前与新加坡航空及淡马锡签订的排他性协议,在2008年8月9日前东航不能接受任何其它投资者的认购协议,这意味着东航在此期间除非能得到新加坡方面首肯,否则或需待限期结束才可进行谈判。
据彭博通讯社引述消息人士指,中航集团将建议交叉持股,将在1月22日之前提出方案,在有关方案中,虽然双方互相持股,但东航将保持管理的独立性。另外,考虑到目前中资航空公司在国际货运市场占有率未到20%,中航还可能建议东航、国航和国泰航空合资组建航空货运企业。
对于中航建议以换股方式入股东航,有业内人士认为,换股不涉及现金注入,此举无法改变东航的资本状况,故建议可被轻易地否决。与此同时,有内地传媒引述东航内部人士透露,东航此前与新航和淡马锡方面签有“排他性”协议,因此在约定期内无法接受新方案。
东航日前称公司曾于去年11月23日发布公告明确指出,在东、新合作双方约定期内,双方不能接受任何其它投资者的认购协议,因此东航方面在此期间无法接受中航方面即将提出的新方案。同时,东航方面认为中航明知道公告中有“排他性”协议却仍然提出新的竞购方案,这说明对方并没有合作诚意。但中航方面则表示并不了解该公告的内容。(记者张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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