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严查价格违法行为
本网北京1月18日讯 (记者 李立国)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正确认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性质,要注意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通知指出,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目的在于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不是冻结价格,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价申报只是对企业提价的正当性进行审查;调价备案只是对调价的合理性保留干预的权力。如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企业亏损经营。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生产经营企业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受理工作,为经营者履行申报和备案程序提供便利。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营者不按规定要求执行价格干预措施以及散布谣言、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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