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李天行)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品种范围、干预形式和具体办法。该办法主要对六种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干预。
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说,这次干预范围主要是六种商品。第一种是成品粮,包括大米、方便面、挂面等。第二种是食用植物油,是指小包装的食用植物油。第三种是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第四种乳品。第五种是鸡蛋。第六种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液化石油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地增加或减少一些对当地生活居民影响比较大的服务类商品。
至于为何选择这六类商品,周望军表示,主要基于两种原因:第一,这六种商品确实在近期价格上涨幅度是比较大的。如食用植物油,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了58%,猪肉同比上涨了48%,牛肉同比上涨了46%,羊肉同比上涨了51%。第二,这次所干预的品种都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与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根据中国政府网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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