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合并办理税务登记 2008年起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自今年1月份起,本市国税、地税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实行合并办理税务登记制度,纳税人到国税或地税任何一家主管税务机关均可办理税务登记,新领和换发后的《税务登记证》实行“一证两章”,同时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以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
以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必须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分别交费。从现在起国税、地税部门实行合并办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部门可在同一场地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只要在一个窗口便可完成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事宜,包括纳税人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和税务登记证换证等事项。合并办证的对象为国税、地税机关共同管理的纳税人。地税部门单独管理的纳税人,由主管地税机关单独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分别印有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印章,一处办证两局认可。
此次联合办证带来的另一个变化是,全市税务登记免收工本费,过去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的费用均为10元,两项工本费合计20元。
(责任编辑: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