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手机被主人当场发现后,迅速将手机放回失主衣兜,小偷此举并没改变他盗窃的事实。1月8日,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田某以涉嫌盗窃罪(既遂)提起公诉。
2007年11月14日傍晚,长寿区人田某来到城内隧洞商场,四处溜达伺机寻找盗窃目标。
看到李某抱着小孩经过,田某便尾随其后。行至隧洞商场出口处,田某迅速加快脚步贴近李某,从李某的大衣口袋中摸出手机一部。然而,正当田某准备转身逃离时,李某发觉自己手机被盗,便拉住田某不让其离开。田某见势不妙,“急中生智”推了李某一把,并顺势将手机放回了李某的衣兜中。随后,田某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
据检察官介绍,田某将赃物手机放回失主衣兜中的行为,并不影响对其以盗窃罪定性。
(沈义 任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