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重庆1月21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物价局昨天宣布,经政府批准,重庆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大米、方便面、食用植物油、牛奶等4大类商品,纳入提价申报品种。企业提价前,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交拟调整价格的方案,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大米、面粉、方便面、菜籽油、大豆油、色拉油、猪肉、鸡蛋(鸡场蛋)、纯牛奶、液化石油气等7大类商品,被纳入调价备案品种。企业调整价格后,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价格调整情况及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保留干预价格的权力。
经营者的商品如果一次调高价格达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10%以上的,需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向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如受理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
在实行干预措施期间,视价格变动情况,市物价局还可能使用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措施。如有违法涨价者,将处以1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