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6日,据国家发改委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1月15日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提价申报或调价备案的品种范围主要是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的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是冻结价格,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政府干预的是企业的不合理调价;在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形消失后,政府要及时解除干预措施。
中新社发刘君凤 摄
中新网1月17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今日在接受在线访谈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能急于求成,不能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后,明天开始价格就下来了或者价格一夜之间就不再涨了,这种情况也不可能。
周望军在接受中国政府网等网站在线访谈时表示,应该说我们这次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重点是制止市场不合理的涨价,特别是制止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类价格的不合理上涨。应该说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抑制食品价格上涨是有好处的,直接使消费者减少了食品购买的支出,可以减轻群众的生活压力。
周望军强调,这次价格上涨的过程很长,矛盾非常复杂。我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能急于求成,不能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后,明天开始价格就下来了或者价格一夜之间就不再涨了,这种情况也不可能。控制价格主要是加快生产,改善供应,这种临时性的干预措施只能起到辅助性的作用,对防止价格过度上涨和不合理上涨起到抑制作用,并不能改变整个价格的运行态势或者说通过这个措施就使价格回归到原来的水平。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说,稳定市场价格的根本途径还是发展生产,改善供应,这是起至关作用的。我们的临时干预只是把不合理的行为管起来。所以发展生产、改善供应是政府调控市场物价最关注的问题;同时政府还采取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等措施,减轻价格上涨对老百姓生活的影响。(据中国政府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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