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剪通信电缆11次当废品卖谋小利,却导致通信部门损失12.6万余元。1月11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分别以盗窃罪对黄进顺、甘志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黄宝国、周侨旋提起公诉。
2007年1月至8月间,黄进顺在龙海市石码镇、榜山镇等地,先后11次盗剪了网通、电信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然后把通信电缆的塑料外皮烧掉后取得铜线。
黄进顺将铜线卖给废品收购店的黄宝国,黄宝国又将其转卖给周侨旋。2007年8月,黄进顺到龙海市海澄镇屿上村怡晋工业园旁盗剪电缆,在将该电缆运到屿上小学旁焚烧时被当场抓获。经测算,黄进顺等人窃取通讯电缆的行为,造成通信部门损失共计12.6万余元。
(黄建明 王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