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22日电 竞选连任失利的民进党“立委”王世坚近日可谓“祸不单行”,跳海争议尚未止歇之时,又连续在两宗官司中败诉。一宗是2005年大闹机场,企图阻止连战大陆之行案,1月16日王世坚被桃园法院判刑六个月。
再一宗就是王世坚在2006年红衫军反贪腐倒扁运动期间,爆料指倒扁总部总指挥施明德曾收受东帝士集团总裁陈由豪馈赠豪宅;案经施提告求偿二千三百万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赔一百五十万元,并要王世坚在联合报等十家平面媒体头版登道歉启事。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王世坚昨天听到判决后,心情平静地说,“好汉做事好汉当”,施明德还告他好几案,但去年他都在“立法院”问政加上忙参选的事,所以开庭期间请过很多次假,司法侦审时他没有充分时间答辩,可能因此影响判决。他表示,收到判决书后将再上诉。
施明德则表示,这是要给社会一个教训,让这些为权势服务的人,不能再任意污蔑别人的清白;对于王世坚将再上诉,施明德强调“我绝对告到底。”
2006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立法院”休会期间,王世坚举行记者会指施明德接受陈由豪馈赠汐止市一栋豪宅,光是阳台就有二十坪,总面积一百七十一坪,总价三千四百万元。他并说施明德在倒扁前密会陈由豪和马英九,他要施明德不要当陈由豪的打手,和马英九的马前卒。
当晚及次日,王世坚连续上三立电视台大话新闻节目,再批施明德接受陈由豪馈赠豪宅并出示照片,主持人问他:“现在这张照片怎么和早上开记者会的照片不一样?”王回答,他早上公布的照片是隔壁小区的照片,没有马上拿出真照片,是要为施明德保持最后一点尊严和秘密。
王世坚说,他只有间接证据,“欢迎施明德来告”;主持人还问他,如果房子是施明德自己买的呢?王世坚回答“我马上向他道歉”。
施明德表示,房子是他2001年间以六百万元向东关开发公司购买,以支票付款。购屋时汐止常淹水,房价低迷,每坪才六万元,不是豪宅,当时他年收入三百九十万元,有能力买房子,且房子因土地所有权有争议,他才只买房子,没有买土地。
法院根据建物登记誊本记载,认定施明德所言属实,王世坚不实指摘已侵害施明德名誉,且王不实的言论经电视新闻反复播送一百六十九次,因而判赔一百五十万元及登报道歉,回复施明德名誉。
法官要求王世坚在联合报及捷运报的Upaper等十家平面媒体头版刊登道歉启事,估计花费也要上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