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上半年开始,湖南省公安厅率先推出自上而下的警务体制改革模式,从省厅机关入手,以上带下,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前,该省公安机关曾进行过多次机构改革和机构调整,但这些改革大多未触及机构、人员、编制等实质问题,改革成效不大,往往出现警力下沉又上浮、机关精简又膨胀的局面。
对此,湖南省公安厅党委认为,只有省厅机关带头,走“自上而下”的道路,才能为基层警务体制改革增强动力、排除阻力、减轻压力。2007年11月26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厅机关机构调整方案。方案最终确定了“四部委、八总队、五处局”的厅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模式。具体做法是:参照军队机构设置模式,设置警令部、政治部、后勤装备部,保留纪委;保留经侦总队、禁毒总队、治安总队、刑侦总队、交管总队,调整国保总队、监管总队,组建网监和技侦总队;组建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保留警察督务处、法制处、信访处、机场公安局。厅机关内设机构由原有的27个减少至17个。
湖南省公安厅通过精心设置厅机关内设机构,民主公平公正地选拔任用干部,调整职能等措施,整合了资源,同时,更好地实现了情报信息共享、技术手段共享。统筹效应逐步显现,会议少了,文件少了,重复检查也少了;与此同时,厅机关干部积压严重的现象得到了改观。
“自上而下”的改革模式带动了基层的改革。目前,该省14个市州中有11个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调整方案获当地编制部门正式批复,基本完成了市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规范工作;另有两个市公安局机构调整方案也已经呈报到当地编制部门审批。(胡立强阳锡叶陈亮红) (来源:公安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