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入中等,当然赞成政府关心中等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但是不是一定要把中等收入阶层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呢?不是不一定,而是一定不。
18日,建设部网站公布了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汪光焘指出,2008年要增加限价房供应,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他表示,增加限价商品房的重要对象,是商品住房价格高位运行和上涨较快的大中城市。于是,媒体纷纷认定,政府要落实总理新加坡讲话,把中等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包下来。
可惜,媒体想像中的包办方案不能真正解决中等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因为完全解决之前,别的重要问题就会升级,出来拦截。
首先,把中等收入阶层纳入住房保障,将引起对已经议论纷纷的“中等收入”更多歧义。结果,轻则从利益分配上分裂了属于这个阶层的人群(详见2007年11月21日本专栏文章《中等收入者“分居”会不会形成冰山?》),重则从社会分类上消解了定义这个阶层的概念。这不是一个象牙塔中的语言学问题。致力于提高群众收入是政府的重要政策目标,中等收入阶层占总人口的比例是这个目标实现进度的重要标志。如果收入中等,却不能在商品房市场上自行解决住房问题,那么,个人、家庭追求中等收入还有何意义?社会着力培育中等收入阶层还有何价值?
其次,中等收入阶层也无法真正纳入住房保障,因为社会保障制度对指向特定的个人而言,是一种按需分配。设定一个标准,达到标准的个人、家庭都可免费或以低廉价格得到某项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如果社会上尚有相当多的低收入者不能入住廉租房,政府大力生产限价商品房的正当性值得商榷。说到底,土地是有限的。即使不怕抢了商品房的地,使商品房更贵,那廉租房的地呢?显然,现在就确定以某种可能行之长远的制度安排,试图一举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为时过早。
最后,如果按建设部部长所言,依商品房市场价格高低、涨幅大小、增速快慢来决定限价房供应量,如何保证政策连续性?像有的城市,商品房价格疯涨半年再狂跌三个月,限价房供应量照哪个数字算?目前,资金充裕的投机者已经具备了坐庄某个城市商品房市场的能力,如果再研究、出台完全可以预测、预知的价格限制政策,炒作、寻租空间巨大。政策目标与效果恐怕会南辕北辙。
所以,虽然政府财雄力大,廉租房政策没完全落实前,还是先别忙着揽中等收入阶层的活儿。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有问题,应该在市场里多想办法。现成的,推进物业税就是一项改变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构成的治本之策。何不集中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争取加快一点?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