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郝亚琳)面对即将到来的春节,国家质检总局对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湖南省醴陵市金星出口烟花鞭炮厂等45家企业所生产的烟花爆竹被检出质量较差,存在燃放性能不合格、引火线引燃时间不合格等质量问题。
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监部门对全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整顿,严格执法,并责令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对于所查出的不合格产品,各地质监部门将分别进行封存或销毁。已经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已责令企业收回,并要求企业改正安全标志和包装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此次抽查重点检查了湖南、江西、广西、四川、安徽、云南、贵州、陕西、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南、江苏、重庆等14个生产集中省份的239家企业生产的257种产品,所检省份的烟花爆竹产量占全国生产总量的90%以上。烟花爆竹的含药量、禁用药物、燃放性能、引火线、主体平稳性、安全警示标识、包装等项目是检查的重点。
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基本生产条件日趋完善,质量管理机制逐步成熟,产品质量较好;小型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部分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违规使用氯酸钾,易在生产过程中引发安全事故;引火线的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燃放性能不合格,有炸伤人或引燃物品的危险;主体平稳性不合格,增加燃放危险;标识、包装不合格,无警示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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