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面撞死骑车人 肇事司机免刑责
检方公开说明不批捕理由 本报讯(记者刘甲通讯员杨永浩)为躲避一辆大货车,小面司机王某冲入非机动车道,将一名七旬老人撞死。前天,石景山检察院邀请交警和当事双方家属,当场说明不予批捕嫌疑人的理由。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王某先将伤势不轻的老者送往医院。王某为老人请了一位护工,并垫付了两万余元医疗费用。尽管王某对老人采取积极抢救措施,但老人还是因为伤势过重而死亡。之后王某向警方自首。
检察官认为,王某在案发后没有逃逸,对伤者采取了积极救助措施,有自首情节。王某的车辆上了保险,可以提供6万元的保险金,具备一定赔偿能力,因此检察官决定对王某不予批准逮捕。前天,石景山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刁处长及此案承办检察官谷荣邀请交通队、当事双方到场,公开向各方说明了不予逮捕的理由。最终,当事双方初步达成了和解协议。据悉,向当事人公开说明不逮捕理由的做法在我市检察系统尚属首次,检方认为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化解各方的对立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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