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怒告保险公司:“泰康”欠我加班费20万
东北网1月23日电 在薛信的记忆里,为“泰康保险公司”工作的五年多时间里从没有按时下过班,没有休过大礼拜,更没有度过一个完整的假期,而最让他难以忍受的是超负荷的工作竟然没有换来一分钱加班费。
薛信,原泰康人寿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一名中层管理干部。2002年6月,公司开始在黑龙江组建分公司时,他就任哈尔滨营销部经理,是与企业一起同甘共苦的“元老”。伴随薛信走上领导岗位的还有漫长而痛苦的加班生涯:按照公司规定,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早8押30到晚5押30,午休一个半小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然而薛信从来没有正常作息过。
“在通常情况下,每天要工作到晚上8点多,如果6点半下班,大家都会庆幸今天可以早点回家了。”薛信说,他们头脑中没有双休日的概念,因为这些日子通常会被繁忙的公务挤占。而“五·一”、“十·一”、春节等黄金假期对他们来说更是奢望。当别人还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气氛中时,薛信和他的同事已经开始在办公室里埋头苦干。所谓的黄金周他们最多只能休息两三天。
薛信向记者出示了约50份加班通知:“根据业务需要,自本周起至月末,周六、周日正常上班”、“请各机构抓住营销机遇,故本月周六、周日全体内外勤员工正常上班”;“为了更好地为一线将士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全体内勤员工,每日早7押00上班,晚20押00下班”……薛信说,遵照这些“白纸黑字”的通知,仅从2003年底至2004年底,他日常加班就累计达900余小时,双休日加班122天。而按照国家有关加班薪酬的规定,月薪7500元的他应得到加班费20.4万余元。
“这些累计加班的时间和薪酬是按照书面的加班通知计算得出的,但是大多数加班都是口头通知的,没有留下证据。”薛信无奈地说。
长期的超负荷工作加上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让薛信感到身心疲惫。前不久,就加班问题与泰康保险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他和公司的另外两名中层干部一起提出辞职,并将公司告到哈市南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日前,劳动仲裁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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