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公办择校”收费项目的建议
近年来,有关反对中、小学校收取“择校费”、“择班费”、“转学费”、“借读费”、“捐赞助学费”等不胜枚举、名目繁多的教育“乱收费”呼声日益高涨,不绝于耳,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择校收费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择校费的出现源于一些地方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尤其是优秀资源相对匮乏,名校、重点校“奇货可居”。但其背后,与各地对教育投入不足有关,与某些部门注 重培植重点校以出“政绩”有关。这导致一些地方对优秀学校的投入越来越多,而落后的学校越来越被边缘化,使城乡之间、重点校与非重点校之间差距越来越大。择校费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1、择校费有违教育均衡目标。择校费使公办学校的自有资金差别扩大,加上政府投入的偏差,使公办学校的差别越来越大,使公办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日益加剧,有违公办教育均衡的政府目标。同时,择校费还是“权钱交易”在招生工作中的一个恶瘤,靠择校费提高教师工资有多重负面作用。
2、择校使得义务教育有失公平。去年新通过的《义务教育法》的核心问题就是资源配置合理,实现教育公平,义务教育中不取消择校,义务教育无法实现公平。
3、择校是多收费、乱收费的根源。“择校费”臭名昭著,也不得不有所顾忌,于是就生出了许多的变种。其实根源都在这个择校费身上。
4、家长经济担加重。权贵家庭几千几万无所谓,就苦了穷人家。穷人家庭往往是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于是就只能是砸锅卖铁挤名校。
5、择校加重城市交通负担。很好理解,择校之后不能就近入学,城东城西这么跑,这道路交通能不紧张吗?
为此我们建议在区范围内取消公办学校择校费收费项目,并提出以下二点要求:
1、公办学校向全社会公布其招生学位数,实行满额招生,接受全社会监督。
我们许多政府部门虽然也承认应该取消择校费,但他们想当然地希望在教育资源均衡后才取消。但这是不合法的,在“全国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国家将重点规范教育收费审批权限,除国务院或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批准外,其他部门、省及省以下政府均无权出台教育收费项目”。几万元的择校费绝对不是国务院等合法批准的,绝对属于乱收费,应该取消.
2、在全区内取消“公办择校”,将“捐资助学”与公办学校招生学位脱钩。
要取消择校费第一步就是要通过立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每年教育财政支出的比例。在保证教育财政投入的情况下,取消择校费才有可能实现。第二步,应该规范地进行公立中小学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不因为小学校,或地处偏远而有所偏废,而是一视同仁。现有的公办学校都是使用公共财政,既然如此,理应应用于公共受益人群,否则失去了“公办”的意义。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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