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23日电(记者 张丽娜)记者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一些农村牧区采访,基层卫生部门反映说,自2003年10月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婚检由“必须”变为“自愿”,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婚检率出现大幅下滑,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孕产妇死亡率有所回升,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强这一地区婚检工作。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妇幼保健所所长云银凤介绍说,自1995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来,婚检作为一项国家的强制政策,是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新城区妇幼保健所经常出现排长队的情况,每年检查的人数也持续走高,平均每年都有2000多对新人进行婚检。但是,自从取消强制婚检,新城区妇幼保健所变得比较“冷清”,2007年只迎来了20对新人进行婚检。
据了解,随着婚检率的降低,新生儿缺陷以及孕产妇死亡率增加的问题有所加重。仅2007年上半年,鄂尔多斯市新生儿出生缺陷率高达6%。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医院院长苏贝介绍说,2002年,呼和浩特市孕产妇因内科合并症死亡的比率为16.69‰,而2007年这个比率已经上升到30.33‰。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处处长张小勤认为,那些初为父母者如果提前进行婚前医学检查,采取相应措施,完全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
为什么新人不主动接受婚检了呢?张小勤分析认为,首先,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实行自愿婚检,许多人产生误解,把自愿婚检简单理解为取消婚检或不用婚检;其次,很多农牧民认为婚检费用较高,既然不用强制婚检,能省下这两三百元当然最好;第三,农牧民的保健意识仍然很低。
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局长李永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把婚检的决定权交给新人,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但并不意味着婚检不重要,自觉婚检体现的是一个人的素质和觉悟。然而,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农牧民这方面的觉悟并不是很高,有的农牧区甚至至今还没有完善的婚检机构。
一些基层卫生工作者建议:有条件的地方要实现由政府公共财政支付婚检基本项目费用,支付能力较弱的地方可以采取政府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当前,内蒙古一些旗县已开始为新人提供免费婚检。准格尔旗从2007年上半年开始对所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在登记结婚的994对“准新人”中查出有105人患有疾病,其中多数是传染性疾病,还查出1例艾滋病。
此外,婚姻登记、疾病控制和计划生育机构必须密切配合。张小勤说,强制婚检取消之前,计划生育部门需要牵头联合卫生和民政部门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而现在几乎谁都可以不管这件事了。记者向这3个部门询问近几年的全自治区婚检统计数据,居然没有一个部门可以提供。